版本号:V1.0
公示日期:2026年10月21日
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29日

为保障拍摄活动正常开展,明确团长职责及资格管理标准,制定本规则。本规则与《拍搭团长入驻与服务协议》共同适用。

本规则涉及的时间统一按北京时间计算。对成员退款、模特结算等事项,应在对应当事人报名或接单前明确展示并取得确认,不以团长单方同意代替其他当事人的确认。

一、活动发起

  1. 团长应通过本人账号发起活动,真实填写模特、时间、地点、时长、人数及活动说明。
  2. 普通拼单最多五名付费报名用户,团长不占付费名额。大型拼单仅由平台后台创建。
  3. 模特接单及成员报名时,应明确展示付费成员人数、免费团长人数以及团长是否参与拍摄。
  4. 团长应在下单后联系模特,确认活动安排,不得对尚未确认的条件作出确定承诺。
  5. 不得私自增加拍摄人员、提高报名价格、收取差价,或通过其他订单掩盖实际超员。
  6. 不得擅自更换已经确定的模特、时间、地点、人数和服务内容。需要调整的,应依原订单规则处理后另行下单。

二、活动前准备

  1. 提前通知模特及成员集合地点,说明必要的交通、入场和门票事项,避免集合位置模糊或临时找不到人。
  2. 按时到场并组织集合。当前不规定统一的提前到场分钟数,但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。
  3. 发现模特无法到场、场地无法使用或天气明显影响拍摄等情况,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联系平台处理,不得隐瞒到开拍时才说明。
  4. 平台鼓励团长策划拍摄主题、内容和机位路线,不强制要求提供摄影教学或固定轮拍服务。

三、现场职责

  1. 按平台流程验证实际到场人员的拍摄码,不得替未到场人员核验、伪造签到或虚报拍摄完成。
  2. 拍摄期间全程在场,承担必要的人员联系、集合及现场协调工作。
  3. 出现持续霸占机位、成员长期无法获得正常拍摄机会等问题时,应出面协调。是否履行职责以实际协调行为判断,不以照片数量或出片质量作为标准。
  4. 不得因个人拍摄、熟人关系或是否收到红包,忽视其他成员的正常参与。
  5. 尊重模特的休息、身体边界及约定拍摄范围。额外服装、动作或内容要求,应先取得本人同意。
  6. 出现危险、身体不适或其他紧急情况时,应先行协助避险和求助,必要时停止相关拍摄。
  7. 现场争议无法解决的,应联系平台,不得辱骂、威胁或采取报复行为。

四、成团与未成团取消

  1. 拼单达到订单设定的报名人数并收齐相应费用后成团。
  2. 成团截止时间以报名及接单时展示的订单信息为准;未另行展示的,以约定拍摄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。截止时间不得在成员报名后未经必要确认随意变更。
  3. 到截止时间始终未成团的,订单取消并全额退还成员已支付的报名费,不收取个人退出违约金,不要求团长或其他成员补差价。
  4. 团长不得将待成团订单宣传为已经确定开展的活动。平台、团长及模特应关注成团状态,及时通知取消或其他重要变化。
  5. 未成团与已经成团后成员退出属于不同情形,应分别处理,不得混用扣款规则。

五、成员退出与补位

  1. 尚未成团时,成员申请退出的,退还其报名费,不收取个人退出违约金。
  2. 对本规则生效后、各方已确认适用以下标准的新订单,已成团成员因个人原因退出,按退出申请提交时间距约定拍摄开始时间计算:
    • 提前二十四小时及以上:全额退还报名费。
    • 提前不足二十四小时、但超过两小时:扣除该成员报名费的百分之五十,退还其余部分。
    • 提前两小时以内,包含恰好两小时,或者开始后无故未到场:扣除该成员报名费的百分之一百。
  3. 上述扣款用于处理成员个人退出造成的模特损失,不适用于平台取消、模特无法履约、团长退出导致成员不接受活动变更等非成员个人原因。依法应减免或调整的,按具体情况处理。
  4. 成员退出后,名额可继续接受报名。无人补位时,剩余成员可以继续拍摄,模特按退款后的剩余订单费用及适用结算规则核算收入,不要求团长或其他成员补差价。
  5. **原名额按原价补位成功,且没有其他实际损失的,退还原退出成员对应扣款。**有其他损失的,应说明具体项目及依据,不得无条件重复保留同一名额的报名费与退出扣款。
  6. 补位成功以新成员实际支付并占用原空缺名额为准。新成员此后退出的,按其自身退出情况处理,不重复向原退出成员追扣已退还的款项。
  7. 退出、补位和退款应由平台记录并处理。团长不得私下买卖名额、代收款项或自行决定扣款。
  8. 对于本规则生效前已成立的订单,仍按原有效约定及法律规定处理,不追溯适用新的扣款标准。

六、团长退出与替补

  1. 团长不能按约到场的,应尽早通知平台、模特及已报名成员,说明情况并配合后续安排。
  2. 尚无成员报名的,由平台按订单状态处理;已有成员报名的,优先协调已认证团长替补,不得仅将活动状态静默改为普通团。
  3. 替补落实后,应告知模特及成员替补团长的信息和联系方式。涉及其他重要服务变化的,应另行取得必要确认。
  4. 无法落实替补时,可协商转为普通团。应明确告知普通团没有指定团长或组织者,并取得模特及相关成员的明确确认,未回复不视为同意。
  5. 成员因团长退出而不接受转普通团的,不按个人原因退出扣款。活动尚未开始且未提供服务的,退还其全部报名费。
  6. 剩余成员继续参加的,应由模特确认剩余人数及相应结算安排,不强迫模特降低收入,也不要求剩余成员补差价。不能达成一致的,由平台协调取消订单。
  7. 因活动取消产生的模特损失,按已确认的模特订单规则、各方实际责任及法律规定处理,不因转普通团而当然免除,也不将全部损失自动转由团长承担。
  8. 正常提出退出并配合处理的,不自动计为责任事件。故意隐瞒、虚假说明、反复临时退出并造成实际影响的,由平台核实后判断责任。
  9. 开拍后无合理原因擅自离场、拒绝履职的,按责任事件处理。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应结合实际判断,不仅凭离场事实认定恶意弃团。

七、红包与收费

  1. 成员可自愿通过拍搭 APP 内红包功能向团长表达感谢。团长不得强制索取、规定最低金额,或以红包换取优先机位、额外拍摄时间等区别待遇。
  2. 红包可以提现,平台按实际收到的红包金额向团长收取百分之一服务费。服务费以人民币分为单位,按四舍五入计算,平台应展示金额明细。
  3. 红包须由赠送人本人自主确认。对误操作、欺诈或强迫赠送等情况有异议的,可申请平台核查;退款依核实事实、相关方有效约定及法律规定处理。
  4. 经确认需要退还红包的,对应未实际履行或依法应退还的服务费一并处理。不得将依法应退还的款项转为平台收益。
  5. 涉及争议款项的暂缓处理,应说明对应事项、金额、理由及预计处理时间,不得无故限制其他无争议款项或无限期搁置。
  6. 禁止收取组织费、指导费、带拍费、报名差价,禁止引导成员通过现金、微信转账等 APP 外方式支付报名费或团长红包。
  7. 门票自理,由参与者按场地方要求自行购买。不得借门票名义加价或收取额外团长服务费。

八、禁止行为

团长不得实施以下行为:

  1. 冒用身份、转借账号,伪造认证资料、订单、报名、核验或评价记录。
  2. 隐瞒收费、强迫消费、私自超员或擅自变更订单重要内容。
  3. 无合理原因缺席、擅自离场,或在需要协调时拒绝履行职责。
  4. 骚扰、侮辱、威胁他人,侵犯身体边界,或组织违法、明显危险的拍摄。
  5. 泄露参与者信息,未经授权将照片用于商业宣传,公开投诉者身份或进行报复。
  6. 阻碍正常评价和投诉,以退款或补偿为条件要求删除真实评价。
  7. 未经授权,以平台名义承诺退款、赔偿、收益或其他权益。

九、有效责任事件认定

  1. 有效责任事件,是指平台结合订单、沟通记录、核验记录、现场材料及各方说明,确认团长存在违规或未履行约定职责的事件。
  2. 差评作为核查线索,不直接计次。未经核实、恶意、重复或与团长职责无关的投诉,不计入有效责任事件。
  3. **同一场活动、同一个问题,无论有多少人投诉,合并计算一次。**影响人数和后果可以作为严重程度的判断依据,不得人为拆分同一问题以达到处罚次数。
  4. 独立的不同违规行为应分别有事实和证据支持。
  5. 天气、场地限制、模特或成员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,应核查团长是否履行了其应有职责,不直接将全部问题归责于团长。
  6. 作出责任认定前,应给予团长解释和补充材料的机会。认定错误的,应撤销记录并纠正相关处理。
  7. 退款、和解或撤回评价,不当然消除已经核实的违规事实。

十、警告与资格处理

  1. 首次发生情节较轻的有效责任事件,平台可提醒并要求改正。
  2. 滚动三十天内累计两次有效责任事件,给予警告;累计三次,暂停团长资格七日。
  3. 滚动三十天以事件发生时间为依据,以最近一次被计入事件的发生时间为截止点,向前连续计算三十天,仅统计已经核实成立的事件。不得因核实较晚而任意修改事件发生时间。
  4. 同一批已处理事件不得重复触发暂停。恢复后的新增事件应单独记录和判断,不以原有事件反复延长暂停期限。
  5. 七日暂停从处理通知载明的开始时间起连续计算一百六十八小时,通知应明确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及受限功能。
  6. 暂停期间不得以团长身份新发起或新承接活动。一般累计责任事件导致的暂停,到期恢复团长功能。
  7. 暂停前已经确认的活动,由平台逐单判断。具备履职条件且不存在明显风险的,可继续完成;不适合继续履职的,按替补及退出流程处理。
  8. 对欺诈、强制收费、严重骚扰、报复投诉者、恶意弃团或明知危险仍强迫继续活动等严重情形,平台核实后可直接暂停或取消团长资格,不受累计次数限制。
  9. 有初步证据表明存在人身或财产安全风险的,平台可先限制必要功能并及时核查。事实不成立或风险已经排除的,应及时解除限制;不得以临时核查为由无限期限制。
  10. 平台保留人工审核与处理权限,可结合合理原因、严重程度、完成场次、实际影响及整改情况减轻或调整处理,并说明理由。
  11. 一般暂停期满后,若需因其他独立的严重问题继续限制权限,应另行作出有依据的处理决定,不得仅以待审核为由延长原暂停。
  12. 团长资格处理不自动扩大为整个用户账号封禁,也不自动产生罚款或没收无争议红包。涉及其他账号违规的,按相应规则另行处理。

十一、通知与申诉

  1. 平台作出资格处理时,应告知事件事实、处理依据、限制范围、起止时间及申诉方式。
  2. 团长可通过拍搭 APP 客服渠道提交说明、订单信息及相关证据。
  3. 平台原则上在收到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首次反馈;复杂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,应说明原因及预计处理时间。
  4. 提出申诉不作为加重处理的理由。处理错误的,应更正记录并恢复相应权限。
  5. 平台内部处理不影响各方依法投诉、举报、申请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十二、生效与规则管理

  1. 本版本自首页载明的生效日期起实施,并与用户主动同意的《拍搭团长入驻与服务协议》共同适用。
  2. 涉及成员退款、模特结算的内容,应在对应交易环节明确展示并由相关当事人确认。平台不得仅凭团长同意,单方面改变成员或模特既有订单权益。
  3. 平台负责本规则的说明、执行及日常管理,保留依据事实进行人工审核和资格管理的权限。
  4. 平台解释及处理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、合理原则,不得排除参与者依法享有的权利,不得以解释规则的方式增加未公布的收费或处罚。
  5. 规则修改应依法公示并通知,修改内容至少在实施前七日公示,依法需要重新取得同意的,应重新取得同意;不得追溯加重生效前行为的责任。